4、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负有指导责任。研究生学位论文如因指导教师失察而出现作假行为,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指导教师作出相应的处理。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情节轻重,对指导教师的处理由轻到重依次为:
A.开除教师
B.诫勉谈话
C.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
D.暂停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
11、申请学位的所有博士、硕士研究生,均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和《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导师审查意见表》,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查。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者,则取消下次学位申请资格。( × )
14、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的研究生,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按《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。( √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