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选条件:
1、入司满1年。
2、本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与评比。
3、以身作则,工作积极主动,具有模范带头作用。
4、善于创新,能够提出有效的创新、合理化建议。
5、个人优秀的工作能力为公司创造突出业绩,在某一领域表现突出、有较大贡献,可为其他员工之表率。
6、无重大违纪和批评通报的。
行政人事部除部门经理外一共有14人,符合条件为7人。
徐伊莎、傅立兰、朱凯工作未满1年
闻金华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
潘光成、徐美燕19年有安全事故行政通报
雷琼退休返聘不参与评选
1题 | 被引用0次